凡发生渔业污染事故,接到报案后立即到现场调查取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对水产养殖中违法使用兽药的行为,接到报案后及时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承办科室:渔业环境监测科,电话:8608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