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渔业渔政管理总站接到径山镇政府电话,反映有人在中苕溪径山镇长乐村段水域进行电捕鱼,该站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审理,依法对违法当事人处以罚款800元,并没收电捕工具2件。去年,我区在径山镇的中、北苕溪水域开展渔业资源增殖,为保护径山自然生态环境,径山镇专门成立了禁捕工作队,为使渔业资源增殖取得实效,区渔业渔政管理总站数次与该镇禁捕工作部门联合开展查处电捕作业执法行动,有力地打击了电捕违法行为。
为保护我区渔业资源,加强我区外荡水域及增殖放流区域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区渔业渔政管理总站共组织打击电捕作业专项执法检查8次,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查获电鱼违法案件4起,结案4起,共处罚款2300元,有力地维护了外荡渔业生产秩序和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