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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打击电鱼行为 切实保护渔业资源
2008-06-25
    为进一步巩固资源增殖放流成果,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保障渔农民合法权益,杭州市渔政总站于4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市总站及各区县(市)渔政站(局、所)对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思想统一,高度重视。市总站专门下发杭渔政〔2008〕3号通知,制定全市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通知要求各站(局、所)从构建和谐渔业,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要把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将依法打击电鱼违法行为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各站(局、所)明确了近段时间渔政执法的工作目标,将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作为当前执法工作的重点之一,提出了具体方案和要求。
    二、精心部署,组织到位
  根据市总站通知精神,各渔政站(局、所)精心部署,积极组织辖区内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各自管辖水域范围特点及历年管理经验,加强宣传,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组织渔政执法人员采取灵活的方式开展检查,同时重视安全生产,保证人员财产的安全。淳安县渔政局结合千岛湖休渔,切实加强休渔期间的渔政管理,做到思想统一,人员集中。在千岛湖实行季节性休渔期间双休改单休,对重点水域采取24小时巡逻检查,重点打击电鱼、违禁捕捞、毒鱼等违法行为,效果显著。萧山区渔政站根据辖区违法行为特点,采取“三班倒”全力出动,对电鱼多发水域进行密集巡逻。富阳做好举报电话核查工作,及时出击,严格执法,切实保护富春江渔业资源。余杭区加强对外荡水域的巡查,并积极联系部分乡镇禁捕工作部门联合开展查处电鱼行动,有力地打击了电捕违法行为。临安市克服辖区地理条件复杂的不利因素,结合乡村河道的禁渔,加强对山区溪流和山塘水库检查。市总站联合西湖区等站(局、所)进行了联合检查,对富阳等地进行了监督抽查。
    三、加大力度,落实到位
      全市各渔政站(局、所)严格落实市总站通知精神,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打击电鱼专项行动的取得实效。
      经统计,此次专项行动,全市共悬挂横幅52条,发放宣传资料2076份,各级渔政执法机构共开展执法检查810次,其中陆上检查194次,水上检查616次,自行检查764次,联合检查46次,出动船艇629艘次,出动汽车190车次,参加人员2957人次,被检查渔船1174艘次、人员1994人次。行动期间,共查获案件109起(其中立案处理68起,当事人逃逸41起),罚款合计58000元整,没收电捕器具共计139件套,没收渔获物454公斤。查处毒鱼、无证捕捞等其他案件169起,罚款134467元。
四、及时反馈,总结到位
在开展执法行动的同时,各渔政站(局、所)及时将辖区打击电鱼情况反馈至市总站,积极撰写信息稿件,通达专项行动情况。执法行动结束后,及时上报打击电鱼情况统计表,总结打击电鱼经验教训。
      这次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准备充分、部署周密、执法严明,有力地打击了电鱼违法行为,遏制了违法行为的多发,达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