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浙江省内河渔业船舶检验,保证渔业船舶具备安全航行、作业、防止污染环境的技术条件,保障渔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杭州市区渔业船舶实际状况,依据国家对内河渔业船舶检验的技术要求。2008年8月20日,由杭州市渔业船舶检验处俞永田副处长带队的内河渔业船舶检验师、渔业船舶检验设计建造师等11人,在富阳市渔业船舶检验站进行现场办公活动。
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检验钢质渔业船舶的吨位丈量、船舶构造和船舶空气舱的布置及比率。
1996年富阳站根据当时渔业船舶检验法律不规范不糸统,渔业船舶安全隐患多等情况,提倡在设计建造钢质渔业船舶时增加不得少于船体总面积三分之一的空气密封舱,分别布置在船头、尾和中舱两侧。目的是确保船舶浮力、减少载重物、节约能源等,这一倡议得到了广大渔民的大力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1997年后在全省和全国推广,并有可能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内的规定及技术要求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