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渔政渔港渔船监督管理总站
浙江渔业船舶检验局杭州检验处 办公室编 责任编辑:陈薇
本期要目
★ 市渔政总站启动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走进社区宣传活动
★ 市渔政总站与江干区农业局联合举办渔业船员安全培训
简讯
※ 市农业局嘉奖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者
※ 中国渔政33511渔业行政执法船交付使用
※ 钱塘江、富春江夏花放流工作结束
执法动态
△ 余杭区开展打击偷钓鱼执法行动
△ 淳安县渔政站打击渔业违法行为
市渔政总站启动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走进社区宣传活动
7月25日,杭州市渔政总站在湖滨街道东平巷社区开展了以“关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美好家园”为主题的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标志着市渔政总站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走进社区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活动现场悬挂了“走进社区——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宣传咨询活动”的横幅,展出了水生野生动物科普知识的宣传图板和绿海龟、大鲵、冠螺等水生野生动物标本,吸引了许多社区居民和中小学生前来观看和咨询。渔政人员还向居民发放了水生野生动物知识宣传小册子,并热情回答了居民的提问,现场气氛相当活跃,宣传效果良好。许多居民表示,他们对水生野生动物知识不是很了解,开展这样的活动提高了他们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希望以后能多开展类似的宣传活动。
今年,市渔政总站将重点在社区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接下来,还将走进更多社区进行宣传活动,让更多市民认识到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共同来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市渔政总站 童奇烈)
市渔政总站与江干区农业局联合举办渔业船员安全培训
7月24日,杭州市渔政总站、江干区农业局在九堡镇杨公村联合举办了渔业船员安全培训。市渔政总站俞永田副站长、江干区农业局陈忠泉副局长到场并作了重要讲话。此次培训共有45人参加。现场气氛热烈,渔民们认真听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俞永田副站长通报了近期钱塘江水域发生的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了事故原因,并就渔船安全驾驶、钱塘江水域安全作业作了专题讲座,同时提出了今后渔(农)民在捕捞作业时应注意的问题和要求:一、提高认识,明确意识。增强自我救护、自我逃生与保护能力。二、高度重视,保障安全。救生设备是渔民生命安全的保障,不仅要配备与携带,在捕捞作业时还要穿戴救生衣。非作业人员不能上船,以防止意外的发生。三、密切关注气候变化,重点了解钱塘江潮汛情况。四、捕捞作业时应加强瞭望,尤其是在收网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船只,避免发生碰撞、浪损事故。五、不要随意购置破旧船只从事捕捞作业,更不得随意变更马力,大机小标。六、要依法申请检验、登记、捕捞,严禁非法捕捞作业和航行。
另外,江干区渔政站、杨公村负责人也到场并作了讲话,要求捕捞渔民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携带救生设备,按要求办理有关证件,保证渔船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市渔政总站 李伦)
简讯
※市农业局嘉奖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者
6月30日,杭州市农业局张振华副局长带领局农政处和市渔政总站工作人员来到杭州全能化工有限公司,亲自将3000元奖金和一面题有“爱心救护水生野生动物”的锦旗送到公司经理单文革手中,以表彰他为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作出的贡献。今年“五一”假期,单先生和其朋友在象山一酒店发现有人正在交易大海龟,于是花高价买下后带回杭州,并联系省、市渔政部门和杭州海底世界,寻求保护办法,最后通过渔政部门将大海龟放归宁波象山海域。张副局长高度赞扬了单先生的行为,认为单先生的行为对我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将产生积极影响,并通过媒体呼吁广大市民向单先生学习。市渔政总站俞永田副站长也呼吁市民一旦发现非法捕捉、销售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或有需要救助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时,应及时报告渔政部门。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饲养或食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都是违法的,希望市民能携起手来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市渔政总站 童奇烈)
※中国渔政33511渔业行政执法船交付使用
中国渔政33511执法船隶属于淳安县渔政站,由农业部和淳安县共同投资建造。该船总长31.10m,型宽6.00m,型深1.95m,设计吃水1.20m,设计排水量85.90t,主机功率203Kw,航速12节,总投资160余万元。是迄今为止全省内陆水域投入资金最多、船舶尺度最大、设备最先进的渔业行政执法船。该船于今年2月27日在杭州千岛湖造船有限公司开工建造,6月28日完工。经渔船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目前已交付使用。它的投入使用,将大大增强淳安千岛湖水域的渔业行政执法力量。
(市渔政总站 梅开)
※钱塘江、富春江夏花放流工作结束
7月11日,杭州及建德市渔政人员将170万尾三角鲂夏花鱼种放入富春江水库。至此,今年钱塘江、富春江的夏花增殖放流工作全部结束。共计放流夏花鱼种799.2万尾,其中常规品种花白鲢、鲤鱼共计放流487万尾,占放流总数61%;名特优鱼类分别放流长吻鮠40万尾、花鱼骨99万尾和三角鲂173万尾,占放流总数的39%。
(市渔政总站 童奇烈)
执法动态
△余杭区开展打击偷钓鱼执法行动
7月7日,余杭区渔政站接到举报,仁和镇云会村外荡水域近期经常有周边农民群众在偷钓鱼,于是联合区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及有关部门组织了一次执法检查。共收缴钓鱼工具10余件,并对当场查获的偷钓者进行了法制教育。近年来,余杭区外荡水域偷钓行为较多,主要集中发生在每年7至9月份,严重影响了外荡渔业的生产秩序。这次行动,打击了偷钓违法行为,确保了外荡渔业的健康发展。
(余杭区渔业渔政管理总站)
△淳安县渔政站打击渔业违法行为
从7月7日开始,淳安县渔政站联合公安、乡镇及群众护渔组织,利用4天时间在宋村水域一带联合开展水上渔业违规专项整治行动。查获无证捕捞案件3起,共罚款1100元,没收塘船一条,三层挂网10片,电击工具8套,非法渔获物150余公斤。
7月13日晚10时多,淳安县渔政站执法人员驾驶摩托艇在千岛湖大桥一带水域巡逻检查时,发现大桥上有一可疑车辆,于是立即联系大桥岗亭交警并与交警大队民警一起,查获了宋村乡村民史三才、史联三两人偷捕千岛湖鲢鳙鱼的违法行为。渔政执法人员根据《渔业法》规定,对他们作出了罚款3000元并没收全部渔获物154公斤及塘船一条的处罚,有力地打击了偷捕千岛湖鲢鳙鱼的不法行为。
7月14日晚,淳安县渔政站东北湖区分站接到渔政指挥中心指令,东北湖区临岐水域水头有人正在非法电击鱼,渔政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当场查获了来自临安昌化的胡某、桂某等7人在临岐水域实施电力捕鱼的违法行为。渔政人员经调查取证后作出了没收电鱼工具及渔获物并罚款10500元的处罚。
(淳安县渔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