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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渔政第12期总第54期

2006-12-19
杭州市渔政渔港渔船监督管理总站
浙江渔业船舶检验局杭州检验处 办公室编    责任编辑:陈薇
 
 
 
本期要目
★ 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大型宣传活动在吴山广场举行
 
 
简讯
市渔政总站救护放归一头误捕江豚
淳安县渔政站在千岛湖水域进行增殖放流
淳安县渔政站简讯二则
 
 
执法动态
市渔政总站赴建德、临安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
 
 
 
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大型宣传活动在吴山广场举行
  11月11日,杭州市渔政总站在吴山广场举办了一场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大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着“大家一起来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大幅横幅,放置了15块水生野生动物科普知识展板,展示了绿海龟、玳瑁、娃娃鱼、胭脂鱼等多种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标本。活动吸引了大批市民前来观看,特别是许多家长带着小孩子,一边参观标本,一边向渔政人员咨询各种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知识。渔政人员耐心地回答了各种提问,同时向他们宣传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许多小孩子围在标本前久久不愿离去。活动中共发放了近2000份宣传资料,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这是杭州市渔政总站连续第五年在吴山广场开展此类活动。把活动放在广场,其目的是为了广泛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向儿童宣传,向市民宣传,从而唤起全社会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关注,提高公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和水环境的意识,从而形成“大家一起来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风尚。
  (市渔政总站  童奇烈)
 
简讯
※市渔政总站救护放归一头误捕江豚
  11月13日下午3点半,市渔政总站接到举报电话,称一渔民家中有一条“大鱼”,可能是保护种类。渔政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江干区彭埠镇六堡村。经现场察看,确定该村一渔民当日在钱塘江二桥水域捕获的“大鱼”是头江豚,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该渔民将江豚带至自己家中栈养。江豚体表没有受伤,经栈养后已恢复体力。这头江豚体长约1米,重40多斤,体质较好。下午4点40分,渔政人员判定该江豚具放生条件,当即将它放回钱塘江中。这是今年钱塘江第二次发现江豚,而且都被我渔政总站成功救护放归(去年发现三头,其中两头已经死亡,一头成功救护放归)。今后,渔政部门将继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保护我市的水生野生动物资源。
(市渔政总站  童奇烈)
淳安县渔政站在千岛湖水域进行增殖放流
  11月27日下午2点,细雨蒙蒙,淳安县渔政站及省淡水水产研究所一行8人冒雨来到姜家、毛头尖两处水域进行人工增殖放流。此次共投放花鱼骨鱼种15万尾。年底计划再投放三角鲂鱼种35.7万尾和银鱼卵20万粒。通过增殖放流,对促进千岛湖渔业可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淳安县渔政站  汪宝花)
淳安县渔政站简讯二则
  ◆东南分站成功救起一名落水渔民。11月20日上午10时许,渔民蒋金文夫妇俩在东南湖区大地水域放网捕捞时,蒋金文的妻子不幸掉入水中,而蒋金文本人不会游泳。正当危急万分时,恰巧淳安县渔政站东南分站渔政执法人员巡逻检查到该水域,三名渔政执法人员立即将落水人员救了上来。由于抢救及时,落水人员平安无事。11月24日上午,蒋金文将一面绣有“助人为乐”的锦旗送到了淳安县渔政站。
  ◆西北分站成功调解一起渔事纠纷。11月19日晚7时30分,一艘牌号为黄歙货挂0038号农用挂机船将千岛湖宋村乡上溪埠水域养鱼户童跃华的一只网箱撞破,网箱内的成鱼全部逃光,眼看一场渔事纠纷就要发生。淳安县渔政站西北分站接到电话,立即派员赶到现场,耐心地做双方的工作。经过调解,要求肇事者赔偿当事人损失费2350元,对此双方都愿意接受,由此避免了一起渔事纠纷的发生。
(淳安县渔政站  汪宝花)
 
执法动态
市渔政总站赴建德、临安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
  11月14日至16日,市渔政总站分别联合建德市渔政站和临安市渔政站,对富春江水库、临安英公水库及西天目主要溪流等进行了联合执法大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领导重视。此次执法检查由邓志来站长亲自带队,分管副站长郭未央及渔政科全体成员等共八人参加。建德市渔政站、临安市渔政站也都抽调了执法骨干参加。二、精心部署。根据本年度我市渔政联合执法大检查方案及两市具体实际,市总站事先与建德、临安渔政站进行沟通,确定检查水域和检查方式,执法检查准备充分、安排周密。三、连续作战。在为期三天的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一股作气,连续作战,行程遍及建德梅城、大洋及临安西北山区,充分体现了渔政执法人员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                               
(市渔政总站  尤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