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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渔政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2007-03-21
为加强各区、县(市)渔政站(局、所)的沟通交流,及时反映杭州市各级渔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更好地发挥宣传作用,推进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新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杭州市渔政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二个层面:
  1、各区、县(市)渔政站(局、所)信息员。
2、市总站各科室信息员。
 
  二、考核内容
(一)杭州渔政信息网
  1、信息报送及时性:要求各考核对象及时报送信息,特别是一些突发性事件的信息,要求第一时间报送。
2、工作动态信息报送数量:要求各考核对象每季度上报信息不得少于5篇;转载信息每季度不得少于20条。
  3、其他栏目由总站各科室维护。
      (二)杭州渔政简报
      简报各栏目信息从各考核单位发布的原创信息中选取。
     
       三、考核时间
      上一年度的11月20日至本年度的11月20日。
 
      四、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积分制。
      (一)杭州渔政信息网
      1、工作动态栏目信息维护:单条纯文字类原创信息最高10分,实际分值按照信息质量酌情计分,附有图片的另加图片分2分;转载信息(必须注明出处)最高2分,附有图片的另加图片分1分。
      2、杭州渔政栏目维护,每条信息5分;其他栏目维护,每条信息1分。
      3、减分:如果发现上报的信息里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的信息,每篇扣10分,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危害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信息维护情况每季度进行汇总,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在杭州渔政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
      (二)杭州渔政简报
      1、信息被用为本期要目每篇加5分;被用为简讯及执法动态栏目每篇加3分。
      2、被上级刊物采用每篇加10分。
      3、减分:如果发现上报的信息里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的信息,每篇扣10分,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危害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奖励办法:
      每年根据得分高低从信息员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1:
杭州渔政信息网信息发布格式标准
      1、内容摘要要求以一、二句话概括信息的中心内容,不超过80字。
      2、发布信息内容时,要求每段开头空两格(全角),段与段之间空一行。每篇信息内容不少于300字。
      3、信息出处除写在来源栏之外,还要在文章的结尾注明。如有作者姓名、单位等信息,最好也注明。如有多个作者用空格分开。
      4、来源、作者和关键词开头不要留有空格。
      5、如有多个关键词,用逗号或者空格分开。
      6、来源方式按照信息的内容进行选择。
      7、文章有副标题,则放在文章正文顶行居中。
      8、图片按照400×300(像素)大小上传,并在内容中插入该图片。